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院(部)治理规程(试行)》(粤财大党[2017]39号),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党委的设置
外国语学院党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学院的政治核心,负责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群团等工作,对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起保障监督作用,并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学院党委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学校及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保证学院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方法,充实新内容,总结新经验;要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纪,建立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外国语学院党委会由7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检委员和青年委员。党委委员由全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党委书记、副书记由党委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亦可由校党委直接任命。
学院党委委员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必须经校党委同意,委员出缺应及时增补。
学院党委委员应忠诚于党的事业,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党性强,品德修养高尚;有党的实际工作经验,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正派,不谋私利,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学校工作规律并有奉献精神。
二、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
1.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保证并监督其在学院的落实执行。
2.发挥保证监督作用。通过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领导和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抓好思想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并认真抓好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文化建设和政治安全稳定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5.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点做好在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扎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抓好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牵头做好学院干部的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做好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教育和管理工作。
7.领导学院的统战群团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统战群团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院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书记工作职责
在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紧紧围绕着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完成各项任务。
2.把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方向,抓好理论学习和教育。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的理想和奋斗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教育。
3.研究提出学院党委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具体意见或实施细则,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召集学院党委委员会、全体党员大会、党政领导民主生活会、党政联席会议和专门研究学生工作的会议,部署学院党委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4.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时召开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要把班子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按时向学院党委会、全体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5.参与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的议事决策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主动与行政领导互通情况,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紧密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际,加强院党委的自身建设。一要带头学习、讲党课,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二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和各项活动的指导,选配得力的支部书记和委员,构建支部建在系(部)上的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提供保障条件;三要创新组织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做好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考核,以及支部评估和党员评优的审查工作;四要按照党员发展计划,把好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关;五要积极推进学院制度体系的建设,从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理顺机制、提高效率和预防腐败五个方面入手,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六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7.抓好学院的宣传思想工作和政治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时政点评、舆论引导为主要手段,引导师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与分析,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及时引领和控制舆情动态。尤其是特殊时期思想稳定工作,加大正面引导的力度和正能量在师生中的影响力,维护校园稳定。
8.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和校友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各自的积极作用。
9.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书记工作职责
在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各项工作,主管学院的学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学生工作计划,经学院党委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向学院党委全面汇报学生工作情况。年终向学院党委提交学生工作情况总结。
2.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意识形态的教育和引导。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的入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时政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毕业教育等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了解和研判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工作意见。
3.代表学院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班委会等组织。抓好学生的文化生活、组织纪律、卫生健康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生的操行评定、各种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贫困救助、勤工俭学、贷款审核、政治审查、违纪处理等工作;积极开展文艺、体育、宣传、竞赛及公益等活动;指导组织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
4.负责学生党支部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5.与各任课教师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和方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锻炼能力、提高素质,成为合格专业人才。
6.加强对网络、宿舍、课堂等学生常去地的管理,做好学生舆情网络及微信、微博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定期分析学生思想情况,对于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加以引导,予以正确处理。
7.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辅导员定期例会制度,通过网络及时分析研究班级情况,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召开班主任考核奖励与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完善制度。
8.完成校党委、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学院党委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学院党委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以及监督各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并及时根据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制定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安排。
4.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委和党员相关信息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学院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负责联系校内各宣传组织,办好学院的宣传阵地。
(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加强对党员的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和群众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治安教育,发动党员和群众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和安全保卫工作。
3.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调查党员违反党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4.预防各种事故和各类案件,对发生的事故、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保卫部门进行调查。
(六)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4.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经常向学院党委和学校党委统战部汇报统战工作情况。
(七)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指导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支持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四、学院党委的工作制度
(一)计划与总结制度
每年初,根据校党委的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上报校党委。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向校党委报告。
(二)集体领导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
2.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也就是凡属学院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学院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三)学院党员大会制度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院党员大会,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报告学校及学院的改革、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工作,提交党员大会研究讨论的有关事项。
(四)学院党委委员会制度
1.学院党委委员会是我院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凡属学院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学院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党委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对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票决制,应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情况尚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班子及其成员各自负责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要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学院班子及成员要针对每年学院改革与发展中遇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找自身问题,撰写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根源,制定改进措施。
3.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本着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敞开心扉、沟通思想、求同存异、反思过去、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4.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联系校领导主持,办公室主任记录。会后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
(六)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
1.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于群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2.按照我院设立的四个教工党支部和三个学生党支部,将7个党委委员分别编入四个教工支部,另有3个党委委员确定为三个学生支部的联系人。具体安排如下:
赵明、张丹编入教工第一党支部
曾文雄、田野、吴明宇编入教工第二党支部
武敏编入教工第三党支部
陈冬纯编入教工第四党支部
赵明联系研究生党支部
张丹联系学生第一党支部
田野联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3.联系的内容与形式:一是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既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定,也可准确掌握支部的工作实际,为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指导建议、帮助支部解决困难创造条件。二是党委委员每学期至少到所在支部上一次党课。党课要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帮助支部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三是定期开展走访谈心活动,了解师生的困难和疾苦,虚心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呼声,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师生的知心朋友。
(七)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学院党委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强化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指导,明确支部工作计划和活动经费标准,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提供保障条件。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