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挑战杯”是在校学生国家级竞赛,对于培养和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统筹规划、科学构建校内外创新创业竞赛和项目培育工作体系,有针对性的对接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双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学生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和我院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赛的热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编辑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制度有支撑,组织有保障,方案要可行,实施要到位,效果要明显”,激发专业老师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专业特长,深入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学生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的主动性,积极向指导老师请教,有效促进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活动中老师与学生的对接,开展有效指导,培育和形成学院学生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的氛围,培养和提高学生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
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小组:学院各个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其他辅导员、科研秘书。
(二)、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统筹学院学生科研和创新创业工作,协调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学院各系主任: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本项工作,组织安排指导老师实际开展有效指导。
办公室主任:负责参加指导活动的老师的工作核实、指导费的核实、报送与发放。
团委书记:领导小组秘书,负责具体方案的实施。
其他辅导员:协助团委书记全面开展工作。
科研秘书: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的专业、研究方向、课题或项目(能分发给学生完成的部分)联系方式等汇总提供给参加的学生,由学生根据实际联系老师。
二、具体措施
为避免学生茫无目的的寻找指导老师,更好的发挥专业指导老师的主导性作用,引导学生有针对性的对接专业指导老师,使更多的学生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合适的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又免除老师有意指导学生科研活动,却无从下手寻找学生,成立以下两大人才库,并对人才库进行有效的管理。
1.组建教师支持中心,成立科研人才库
(1)选拔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
选拔条件:A、热心学生科研工作,有一定的兴趣与热情 B、有自身的课题、可分解的项目 C、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选拔方法:采用个人自荐及各个系主任推荐两种方法相结合,成立科研成才库。通过科研秘书,将各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名单、个人资料及科研成果汇总后公布到学生团队中。
2.组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1)选拔条件:A:有意参加科研的学生 B:具有一定创新创业的能力C:服从学院安排,有集体精神及
(2)选拔方法:定向组建及精英筛选培育
A: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组建对象为2014级、2015级、2016级全体在校本科生,每个班的学生必须至少组织两支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人员数量控制在6—8人,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
B:采取学生自由报名的方式,由院长带头,组成面试团进行面试,筛选合适的学生,组成学生团队,每个团队人员数量控制在3—5人。
3.学生及导师团队的管理
学院对班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实行项目化管理,每一个团队对应一项科技创新研究项目(或创业计划项目),研究项目(创业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团队组建工作要与各创业导师、管理人员的研究项目、研究领域、创业设想紧密衔接,各创业导师根据学校“双百工程”项目的要求提供选题,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双向选择配对、强强联合。已经在各类竞赛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获奖(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作为团队研究项目申报。
4.学生团队项目的申报
在组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类赛事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把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作为挖掘参赛潜力的“蓄水池”,实现团队组建与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综合各类赛事的有关要求,各团队项目最终成果可以分为科技发明制作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热点问题调查研究报告、艺术精品剧目、体育类竞技比赛研究报告等多个种类。学院要以“让每个班都有创新创业训练”为目标,对拟申报的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进行综合论证,提出并推荐团队名单、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5.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学生和指导参与活动的管理,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及老师积极参加竞赛,提高我院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赛的热情,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专项经费,对各团队的研究工作给予支持。各团队按照“学生独立研究、教师跟踪指导、学科全面支持”的模式,启动项目实施,实施期限为1-2年。每年10月份,学校将对各团队研究进度进行中期检查。每年3月份,学校将以举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节”的形式,对各团队研究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团队成员分工和研究项目完成情况为每位学生计算创新学分,对于有持续研究潜力的团队和项目将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并延长团队研究时间。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第一条:教师奖励:(见《外国语学院老师指导学生科研和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办法》)第二条:学生奖励(参考教师奖励办法,适当降低标准)
奖励人员 | 奖励 等级 | 校级 | 市(厅)级 | 省部级 | 国家级 |
教
师 | 特等奖 | 800 | 1000 | 2000 | 10000 |
一等奖 | 500 | 800 | 1000 | 8000 | |
二等奖 | 300 | 500 | 800 | 5000 | |
三等奖 | 200 | 400 | 600 | 3000 | |
优秀奖 | 100 | 300 | 400 | 2000 |
(单位:元)
第二条 学生参加“双百工程”及“挑战杯”奖励标准如下:(参考教师奖励办法,适当降低标准)
(1) 获校级“双百工程”及“挑战杯”项目一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2000元,获校级“双百工程”及“挑战杯”项目二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1000元,获校级“双百工程”及“挑战杯”项目三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500元;
(2) 获省级“挑战杯”项目一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5000元,获省级“挑战杯”项目二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3000元,获省级“挑战杯”项目三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1000元;
(3) 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三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10000元;
(4) 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二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12000元;
(5) 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一等奖(或金奖)奖励项目组成员15000元;(6)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特等奖奖励项目组成员20000元。
以上奖金不累计计算,最高奖励为20000元,且不超过奖励额度的情况下实报实销。
第三条 指导老师(指导“双百工程”及“挑战杯”项目是以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名义申报)奖励标准如下:(见《工商管理学院老师指导学生科研和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办法》
(1)获省级“挑战杯”项目一等奖奖励项目组指导教师50学时,获省级“挑战杯”项目二等奖奖励项目组指导教师30学时,获省级“挑战杯”项目三等奖奖励项目组指导教师10学时;
(2)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三等奖奖励项目组指导教师100学时;
(3)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二等奖奖励项目组指导教师120学时;
(4)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一等奖(或金奖)奖励项目组指导教师150学时;(5)获国家级“挑战杯”项目特等奖奖励项目组指导老师200学时;
以上奖励不累计计算,最高奖励为200学时;以上奖励学时按超课时计算酬金。
第四条学生“挑战杯”参赛获奖项目必须以广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名义申报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