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外国语学院在立德楼90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王薇薇、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郑冬瑜、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龙启艳参加读书班,学院党委书记谭玉祥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举办读书班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安排,是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契机,学院党委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
与会人员分章节深入学习了《条例》全文,并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围绕《条例》的“六项纪律”作学习体会发言:
谭玉祥分享“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心得体会。谭玉祥指出《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项纪律”之首,清晰列出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纪律建设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学院党员树立了讲政治是第一位的标准。谭玉祥强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任何时候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不断提高自身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
陈冬纯分享“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心得体会。陈冬纯指出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要带头强化组织意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条例》把“四个服从”细化具体化,列出了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员组织观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切实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约束的关系。
张琦分享“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心得体会。张琦对《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修订和新增的内容进行了解读,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落实党章要求,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二是细化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治“四风”,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武敏分享“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心得体会。武敏指出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要带头走好群众路线,切实做到站稳立场、为民造福,《条例》详细列出了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进一步织密了保障群众利益的纪律网,回应了时代需要和群众期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期盼就是奋斗方向,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力、一件一件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妥。
周红辉分享“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心得体会。周红辉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条例》清晰划出了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正确履职、积极作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恪尽职守。
胡红辉分享“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心得体会。胡红辉指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要带头端正生活作风,切实做到修身律己、正气充盈。《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列出了5个方面的负面清单,有助于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更好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责任。
学习研讨后,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和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学院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要示范带头,带动学院全体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准确把握《条例》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不可违反的纪律底线,强化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