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等党内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既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基本单位,也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纽带,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
党支部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政治方向,着力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院中心工作等四个方面的主体作用,把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中心任务,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融入、贯穿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全过程。
一、学院党支部的设置
(一)党支部的设置
学院现有教工正式党员51人,学生党员54人。按照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开展,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报学校党委批准,拟设立7个党支部,其中:教工党支部4个,研究生党支部1个,本科生党支部2个。
教工党支部按系部设置,突出支部建在系部、与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的特点,每个支部有党员10-15人。学生党支部按专业设置,保证党支部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7个党支部均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党委批准。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须报学院党委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党支部书记的选配
注重选拔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威信高、肯奉献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3年以上党龄的系部主任或教学科研骨干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或学科秘书担任。
二、党支部及其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院中心工作等四个方面的主体作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保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于人工作,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全过程。
3.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处理等制度。督促学院党委委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定期举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小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5.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树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6.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党员正当权益,关怀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
7.做好党内评先评优等工作,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8.做好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收缴使用党费有公示。
(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1.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党支部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及学院党委报告工作。
2.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调动所在系部(班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带领党支部委员会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带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反映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5.同所在系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本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向本支部提出对党员表扬奖励的建议。
2.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手续。
3.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材料审核、年报统计、收缴党费、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4.开展纪律监督,受理对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揭发以及党员的申诉;对党员违纪问题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帮扶教育。
(四)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1.做好本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拟定学习计划和方案,负责学习内容的确定、材料的准备和学习活动的组织,做好支部各类会议和活动的记录工作。
2.组织开展党课学习,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本支部的工作,办好宣传阵地。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1.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组织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凡属党支部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会议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和实施方案;
(2)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3)制订发展新党员计划,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的发展、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4)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5)需要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召开党员大会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大会议题,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基本程序是:
(1)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人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2.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的一种主要形式。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
(1)研究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研究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表决的决议草案;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对党员的奖惩;
(5)讨论其他重大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做好材料准备;通知开会。
(2)会议主要议程: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充分发扬民主,对议题进行讨论;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会议议题、决议等)。
(3)会后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组织实施。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党员每月应向党小组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和基本理论,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
党小组会的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党小组长与支部委员沟通确定党小组会的时间、内容、召开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将议题及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党小组成员,让每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个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实际情况来确定。
(2)会议议程。一是宣布议题。二是展开讨论,统一思想。讨论的问题既要相对集中,又要启发、引导党员积极发言。如发生意见分歧,应反复讨论,力求按照党的原则做到思想统一。三是明确任务或是形成意见。四是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党小组长把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党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4.党课制度
党课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基本方法,是基层党组织一项重要制度。党课教育要根据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党课。学院党委委员每学期至少上1次党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础知识等教育;
(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教育;
(4)《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
(5)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
(6)形势政策教育等。
(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要把规范党组织生活作为支部建设的根本要求,健全并规范有实质内容、能解决突出问题的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把党支部建成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各支部要结合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以及各自的实际开展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确保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学院党委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开展谈心谈话。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师生之间要建立固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1次,做到在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党组织考核,对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纯洁组织队伍的目的。
(1)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不怕吃苦、吃亏,不搞以权谋私;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之中;能否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原则,遵守党规党纪等。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参加;采取个人自评与党内互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
(3)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一是学习动员;二是自我总结。以《党章》等有关要求为标准,联系本人实际,进行对照检查;三是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进行评议;四是组织评定。党支部在党员大会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分析、写出评语。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出评定;五是情况反馈。党支部委员逐一向党员转达评议情况、评语,并针对问题提出要求;六是组织处理。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规定,妥善处理;七是整改措施。党员根据民主评议意见,制定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八是总结表彰。
(三)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有计划发展的原则。这要求党支部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有计划、有目的的工作来抓,既不长期无故不发展,也不突击发展党员。
(2)质量第一位的原则。这要求发展党员一定要坚持党员标准,不能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要严格防止企图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或投机钻营的人混入党内。
(3)入党自愿的原则。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只有了解党、认同党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并自觉为之奋斗终生的人,才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4)个别吸收的原则。党支部要严格履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职责,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确保党员质量。
3.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把握以下要求:
(1)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努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一方面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行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另一方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学生骨干和优秀学生,吸收到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力争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
(2)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安排他们参加党课培训(至少3天或24学时),以及党内有关活动和工作。经一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四)强化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制度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工作和职责。主要内容包括: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听取党员汇报;民主评议党员;按时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按照规定处理党员党籍,包括党员要求退党、劝党员退党、除名、自行脱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问题。
1.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每月的10日左右,由党员本人亲自将党费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并在党费证、党费收缴记录本上签名。无正当理由,不得由他人转交。
(2)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按工资比例交纳。月工资30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3)党支部每季度向校党委组织部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4)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
2.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做好转入党员的材料审核和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和出国(境)留学师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重视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开公示等制度,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员参与、监督党支部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四、保障机制
(一)工作责任机制。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院党委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的工作汇报,了解和研究基层党支部的情况,针对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提出阶段性指导意见;每名编入党支部的院党委委员都要发挥联系督促指导所在党支部建设的作用,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二)述职考评机制。每年底,支部书记按照年初制订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述职,通过自评、党员师生评议、学院党委考评等形式确定党支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纳入所在单位综合考评。
(三)工作保障机制。学院按照教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300元的标准,核定、下拨党支部工作经费,并适当安排党建专项经费,保障经费有稳定的增长机制。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8日